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部分专业可免予提交。
需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生落户上海,三方协议是必需材料。
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用人单位工作的,可直接落户。(临港、嘉定、青浦、松江、奉贤新城及宝山、金山等重点区域)